浙商资产研究院《不良资产行业周报》(第54期)

2018-12-13

本期要点:
一、政策动态
(一)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
(二)易纲:货币政策灵活适度调整,加强逆周期调控
(三)浙江推出40个国企混改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将超400亿

二、行业讯息
(一)不良资产包价格重回3至5折
(二)地方AMC的“逆操作”:向海航系转让资产,一年后加价回购
(三)6大银行被罚1.56亿!理财业务成重灾区
来源:浙商资产研究院

一、政策动态
(一)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
2018年12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共六章62条,分别为总则、设立变更与终止、业务规则、风险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对“理财新规”部分规定进行了适当调整,使理财子公司的监管标准与其他资管机构总体保持一致。一是在公募理财产品投资股票和销售起点方面,在前期已允许银行私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和公募理财产品通过公募基金间接投资股票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参照其他资管产品的监管规定,不在《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设置理财产品销售起点;二是在销售渠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规定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可以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也可以通过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销,并遵守关于营业场所专区销售和录音录像、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风险匹配原则、信息披露等规定。参照其他资管产品监管规定,不强制要求个人投资者首次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面签;三是在非标债权投资限额管理方面,根据理财子公司特点,仅要求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四是在产品分级方面,允许理财子公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但应当遵守“资管新规”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分级资管产品的相关规定;五是在理财合作机构范围方面,与“资管新规”一致,规定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所投资资管产品的发行机构、受托投资机构只能为持牌金融机构,但私募理财产品的合作机构、公募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可以为持牌金融机构,也可以为依法合规、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六是在风险管理方面,要求理财子公司计提风险准备金,遵守净资本、流动性管理等相关要求;强化风险隔离,加强关联交易管理;遵守公司治理、业务管理、交易行为、内控审计、人员管理、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此外,根据“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理财子公司还需遵守杠杆水平、集中度管理等方面的定性和定量监管标准。

评论: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实质上是银行摆脱理财产品代销机构的第一步,通过规定理财子公司的各项监管要求,为其树立了市场边界。具体要求上与AMC相关较高的是关于非标债权资产的投资余额不得超过产品净资产的35%,因此理财产品的风险敞口有35%可能转化为AMC的业务来源。

(二)易纲:货币政策灵活适度调整,加强逆周期调控
2018年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中国金融杂志》上刊文表示,每一项金融改革的成功推进都离不开良好的经济金融环境。为此,宏观调控尤其是货币政策必须根据经济形势变化灵活适度调整,加强逆周期调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改革发展取得巨大成就,有很多值得总结的经验。”易纲指出,在经济过热或资产价格出现泡沫时,必须采用适当工具“慢撒气”、“软着陆”,实现平稳调整;在经济衰退或遭遇外部冲击时,必须及时出手,稳定金融市场,增强公众信心。同时,妥善把握好金融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在保持金融体系稳定、金融服务不间断和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前提下,发展金融市场,推进金融改革,扩大对外开放。

评论:2019年国家货币政策的方向取决于内外部环境。一方面全球的货币政策都要参考联储FOMC的会议态度,伴随着进行加息或降息动作,这一点对港币的影响尤为直接,从而间接从CNH影响到CNY。另一方面就如易纲行长所言,要从国内通胀情况考虑,通过逆操作对冲经济过热或经济衰退,目前大概率会定向逆回购,为实体经济输血。

(三)浙江推出40个国企混改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将超400亿
2018年12月7日,省国资委、省台办与省工商联联合举办浙江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推介会,共推出40个混改项目,落地后预计将引入社会资本超400亿元。此次浙江推出的40个混改项目中,包括了物产中大集团等省属企业本级和子公司的21个项目,还有来自杭州、湖州、金华、衢州、台州等各市属国企的19个项目,涉及交通、能源、环保、化工、机械、建筑、金融等多个领域,既有产业基金及PPP项目,也有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
浙江将在更大领域、更高层次持续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别是对竞争类国企,明确国有股权比例不作限制,国有可以控股,也可以参股。对涉及全省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要资源开发、重点产业,特别是涉及“四大”建设、八大万亿产业等重点项目,浙江将加强省级层面统筹和省市县整合联动,市场化开放性推动资源整合和并购重组。

评论:此轮浙江省的国企混改覆盖多个行业,涉及社会资本400亿元,平均每家企业可以获得融资10亿元。除了融资助益外,持续深化混改有助于分离出资人和经营层身份,加强经营层管理能力,提高企业运作效率。政策上对于社会资本参与程度和参与方式都给出了很便利的条件,支持力度很大。

二、行业讯息
(一)不良资产包价格重回3至5折
有业内人士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2017年,收购市场的竞争一度非常激烈。2014年至2016年资产包价格基本还在3折左右,2016年后经济复苏加上地方AMC涌入,资产包价格涨到5折甚至能到8折。
今年以来,随着市场主体的不断成熟,面对资金压力和利润约束,不理性收购的现象不再出现,报价高的现象得到扭转,甚至出现一些商业银行拍卖的不良资产包流标的现象。市场逐步降温,不良资产包的价格也逐步下降,重现回归至3至5折,逐步趋于理性。业内人士表示,面对市场逐步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商业银行也在逐步适应调整,慢慢改变对市场后期的预期。

评论:2017年不良资产一级市场过热有多方面原因,进入2018年后以前的一些假设不复存在,价格也重新下行。一方面2017年收购主力是四大AMC,进入2018年后中央加大了对四大AMC一些业务的监管力度,导致其业务重心从收购转向处置,因而买方需求降低。另一方面,社会资金在2017年普遍相信资产价格存在套利空间,但是2018年经济形势呈现出更大的下行压力,因此资产价格稳定的前提不再参在,支撑资产包价格的逻辑也不复存在。

(二)地方AMC的“逆操作”:向海航系转让资产,一年后加价回购
11月27日,海航科技宣布公司拟与睿银盛嘉签署《盛嘉十号资产收益权转让及管理合同》。根据该合同,睿银盛嘉拟向海航科技转让“盛嘉十号资产收益权”项下共计131笔资产所产生的收益权,转让价款总金额为20.30亿元,转让期限为一年,合同签署后满一年整,睿银盛嘉将以不低于21.72亿元扣除公司已取得的标的债权相关收益后的价格,受让“盛嘉十号资产收益权”项下全部资产收益权。
海航科技公告称:“公司自2018年下半年已有超过25亿元的资金解除限制”,因此,根据目前公司资金调配情况,可以覆盖本次购买由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睿银盛嘉”)转让的资产收益权所需要的资金。

评论:睿银此次和海航的交易在业界看来是一笔逆操作,因为对于现金流紧张的企业,一般会向AMC申请资产抵押贷款,但该次交易中实质上睿银将其收益权抵押向海航贷款,因此除了说明海航有钱外,交易逻辑实在不同寻常。

(三)6大银行被罚1.56亿!理财业务成重灾区
12月7日,银保监会在官网挂出10份罚单,六家银行合计被罚15580万元,民生银行两位员工被罚50万元,10张罚单合计金额15630万元。数家银行因理财、同业和土地融资等问题被处以千万罚单。这是“侨兴债”处罚半年之后,银保监会再次发出千万罚单。
也是继今年5月之后、也是银保监会自成立以来第二次大批量公布罚单。此次被处罚的机构覆盖浙商、民生、渤海、中信、光大5家股份行,以及国有大行交行。
关于理财业务的惩罚事由主要有以下13点,主要针对投资端与销售端:
一、使用理财资金违规缴纳或置换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储备融资,违规投资房地产
二、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或投资非保本理财产品违规接受回购承诺
三、自身信贷资金为理财产品提供融资或信贷资金违规承接自身表外理财资产
四、理财资金投资自身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
五、理财资金借助保险资管渠道虚增自身存款规模
六、理财资金违规投资项目资本金
七、部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
八、投资同业理财产品未尽职审查
九、为客户缴交土地出让金提供理财资金融资
十、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
十一、以修改理财合同或误导方式违规销售理财产品
十二、本行理财业务风险隔离不到位
十三、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房地产

评论: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出台后银保监同步挂出10张关于理财资金使用不合规的罚单,其中涉及13条理由,这13条理由中与AMC关系较为紧密的是第四条和第十三条。交通银行等机构因不良资产不洁净转让被巨额罚款,处罚依据是82号文。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房地产等在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出台后也被堵住,房企融资渠道又收紧。